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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规定施行满3个月 8成受访者不知道

2017-12-03 海南智慧养老 海南智慧养老

我省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规定施行满3个月

15天带薪护理假

8成受访者都不知道

省老龄办:如申请假期遭拒可向劳动部门投诉

南国都市报12月1日讯(记者 文盛)今年9月1日起,《海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〉若干规定》(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开始施行。其中关于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的规定尤其引人关注。

照顾父母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责任,但每年的带薪休假时间有限,一旦父母生病,根本不够用。因此,15天的护理假对于双职工家庭来说,解决了一个大难题。但也有人提出,规定是好,但真正“落地”还需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。记者走访调查发现,8成受访者还不知道有此假。“独一代”步入中年

无暇分身照料双亲

海口市民张先生是事业单位职工,今年已40出头,他和妻子两人都是独生子女。前两年,张先生的母亲因腰椎间盘突出,必须住院动手术。“虽说请了一位护工,但很多事情还是需要我们做儿女的操心。”张先生说,他只得请了一个星期的公休假,和妻子轮换着照顾老人,还在上小学的儿子只能托给岳父岳母照管。“一年只有10天的带薪休假,这就用了大半,家里有别的事情,就只能请事假了。”张先生说。

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,对于夫妻两人均为独生子女的“421”家庭来说,要照顾双方父母,担子更重。针对这一现状,为缓解独生子女照顾双亲难的普遍困境,海南省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《规定》。《规定》要求,独生子女在照顾因病住院治疗且年满60岁的父母时,可以凭借独生子女证及父母住院治疗的单据等材料,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。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,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,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
记者调查:

多数人不清楚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

近几日,记者随机调查了30名海口市民,其中有24人不知道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这项规定;还有2人表示听说过,但没有具体了解;仅有4人通过新闻报道等途径清楚了解这项规定,但没有申请过。而记者又联系了多家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,其中大多数人表示不知道该项假期。

政府出台规定,为独生子女“松绑”,不失为一件得民心的大好事。然而,规定是否能真正落地,让广大职工受益?对于这一点,不少职工或多或少表示担心。某私企员工顾小姐坦言,职工请假对单位来说肯定不利,所以规定即使出来了,用人单位是否能认真执行,这就不得而知了。而且,这是否会带来另外一个负面影响,导致用人单位在招聘独生子女过程中有所顾忌。

海口某食品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表示,职工请假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是不能忽视的问题。“如果职工把年假、独生子女护理假等假期连着一块休,就是将近一个月时间,这期间工作谁来做?”刘先生说,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与“护理假”挂钩的补贴政策,减少企业负担,让更多企业愿意执行该规定。

省老龄办:

单位不落实可申请劳动部门介入

事实上,现实执行中一些单位和企业却和这些政策“躲猫猫”。此前人社部曾做过调查,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%。在带薪年假尚难全面落实,甚至周末双休都无法保障的现实下,不少网友认为,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很可能会成为“空头假期”,可望而不可及。

为此,海南省老龄办副主任符运炜解释称,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有法律依据,符合规定的人群有权依法申请。“一旦独生子女在申请该假遭到用人单位拒绝时,可以依法申请人社及劳动部门介入协调。”符运炜表示,该假期在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很多资格审核,材料提供等细节问题,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对“独生子女护理假”的请假手续、材料提供等问题作明文规定。

来源:南海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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